2020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公布!成绩查询和招生录取看这里
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注:“老三区”指荔湾、越秀、海珠三区
2020年广州市中考分数段统计表
(含各项政策性加分)
目前,广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
学业考试(简称“中考”)
评卷工作已完成
8月10日17:00之后
考生即可通过多种方法查询中考成绩
01
成绩公布和打印方式
2020年广州市中考成绩通过以下4种方式公布:
(一)网上查询。考生可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ongkao.gzzk.cn,简称中考服务平台)进入个人信箱查收电子版成绩单。
(二)短信查询。我办免费向中考网上报名时已填写有效手机号码的考生发送成绩信息。
(三)微信查询。关注“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招考查询-中考查询栏目查询。
(四)手机下载“穗好办”APP,刷脸认证个人信息后,进入“全部—教育考试—中考查询”栏目查询。
我市中考成绩单采用电子签名防伪,每张成绩单有成绩专用章和唯一的二维码,可使用手机扫描成绩单上的二维码进行成绩真实性验证。
考生如需纸质成绩单的,可通过中考服务平台“成绩证明”功能或“穗好办”APP下载电子成绩单后自行打印。市招考办不再提供现场成绩单打印服务。
02
成绩复查办法
(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的成绩有疑议,可在8月12日12:00前携带准考证或身份证向毕业学校(报名点)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2020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复查登记表》(附件)。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的问题。各毕业学校(报名点)于8月12日12:00前,通过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ongkao.gzzk.cn/gzzk/)录入成绩复查申请。市招考办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二)复查结果告知。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市招考办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将更正后电子版成绩单发送到中考服务平台的个人信箱。同时直接通知考生本人。成绩复查无误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申请复查的考生可于8月12日17:00起登录中考服务平台的个人信箱查询复查结果。
附件:2020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复查登记表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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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录取顺利完成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各区教育局、招考办,各有关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0〕10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5号)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2020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继续使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开展网上录取工作,实行统一录取平台、统一招生进程、统一组织管理。为确保录取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录取时间安排
1.统一录取
8月14日上午,独立招生学校录取。
8月15日上午,提前批指标计划和统一计划录取。
8月16日上午,第一批录取。
8月17日上午,第二批提前录取、第二批和第三批录取。
8月20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完成新生报到注册网上登记,并须在20日16:00前通过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完成注销逾期不报到考生操作。
2.补录
8月22日,通过广州招考网(http://gzzk.gz.gov.cn/)公布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和补录办法。
8月23日,未被录取的考生通过中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填报普通高中学校补录志愿。
8月24日上午,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补录。
8月25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完成补录新生报到注册网上登记,并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逾期不报到的考生。
(二)中职学校录取安排
1.统一录取
8月27日,省、市、区属中职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录取。
8月30日前,新生报到注册,中职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本校逾期不报到考生。
2.补录(注册入学)
8月31日,通过广州招考网公布有关中职学校的补录计划。
9月1日-12月20日,在广东省高中阶段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以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补录,并继续做好注销工作。
9月30日前,在省中招平台录入三二分段中职段新生信息。
(三)新生备案
1.普通高中学校在9月4日前最后确认新生报到情况,完成网上新生入学注册登记,省、市属学校和区属学校于9月11日后在网上下载电子签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再按学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高一新生学籍备案手续。
2.中职学校分两次办理录取备案,第一次备案时间:10月13日-14日;第二次备案时间:12月23日-24日,逾时不再办理备案手续。享受各类资助助学资格(含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福彩助学)的新生必须在第一次办理备案。市招考办在每次备案结束后,即移交录取新生数据至中职学校主管部门,如考生信息有异动,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02
录取操作办法
(一)各招生学校须按学校所在录取批次,分批分阶段登录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完成录取、新生注册及不报到考生注销等操作。各招生学校须登录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后再链接访问中招录取系统。
(二)中招录取系统将根据录取工作进程,设置相应功能,供招生学校注销或新生注册登记。系统开通时间:每天9:00至17:00。使用中招录取系统的设备及环境要求:操作系统Win7或以上,内存2G以上,浏览器IE 11或Chrome 75以上版本并可接入互联网(拨号或专线连接)。各招生学校必须在网络能正常运行、有安全保障的场所进行录取,严禁在网络不安全的公众场所进行录取,防止木马、病毒对招生过程产生影响。
(三)各招生学校要提前做好中招录取系统的网络测试工作,测试时间为:普通高中8月12日9:00至17:00,中职学校8月26日9:00至17:00。测试内容主要为各学校负责录取的人员要成功登录我办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并能顺利链接进入“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授权进入中招录取系统的默认账号是当年在中考服务平台申报招生计划的账号,如需增、改相关录取操作人员信息的,需在录取开始前将录取操作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书面报给市招考办中考科处理。
(四)录取期间,招生学校须及时登录中招录取系统阅档和提交预录名单,具体操作详见登录界面的操作说明。
(五)录取结束后,各类招生学校可在中招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数据(含考生电子档案的各种信息及考生照片)。
03
有关工作要求
(二)各招生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录取系统的操作,提前做好录取系统测试,严格按招生批次和投档录取流程进行操作。各区招考办要在录取期间密切注意本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动态,督促学校按时完成阅档和提交预录名单,以及对本区高中预录名单进行结算等录取操作,保障全市录取工作统一、有序进行。
(三)每批次录取结束,市招考办通过广州招考网公布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统一投档录取结果,向已录取考生发送录取结果短信。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的个人信箱查询录取结果和新生注册报到须知。
(四)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做好新生注册报到工作。每批次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及时逐一通知本校录取新生到校注册报到,对已报到的新生要在录取系统做好入学注册登记;对未报到的新生,要主动与考生联系,确认其意向,对已明确放弃报到的,招生学校须在录取系统注销其录取结果。对不如实注销的学校,如有考生和家长投诉,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由招生学校自行承担。
(五)各招生学校要加强考生入学资格审查,注意核验考生身份证件信息,与中招录取系统的考生信息进行比对,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对外省户籍的考生,及早告知我省随迁子女高考报考条件。
(六)各区招考办和初中学校要做好落选考生参加普通高中补录工作,及时将补录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告知本区或本校落选考生,积极发动和组织落选考生填报补录志愿。
(七)各区招考办和各级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信访工作。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和家长,招考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引导考生家长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妥善处置,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实现平安中考、和谐中招。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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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